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公示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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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仪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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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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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智创园北区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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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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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娟1803629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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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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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纸化智能办公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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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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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已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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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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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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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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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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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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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利平/139620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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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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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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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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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20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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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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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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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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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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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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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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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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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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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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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正威、曹兆伟、王星书、葛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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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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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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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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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美林、周志超、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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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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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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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丙酮、甲苯、乙酸乙酯、二甲醚、乙醇、三氯乙烯、正庚烷、脂肪酸聚氧乙烯醚、甲基丙烯酸2-羟丙酯、异丙苯过氧化氢、环氧基丙烯酸酯、三乙胺、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铝合金粉尘、砂轮磨尘、木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项目:铝合金粉尘、砂轮磨尘、木粉尘、噪声、工频电场、丙酮、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正庚烷、甲基丙烯酸甲酯。
检测结果:各检测岗位铝合金粉尘、砂轮磨尘、木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各检测岗位丙酮、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正庚烷、甲基丙烯酸甲酯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各检测岗位噪声声级、工频电场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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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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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评价,本项目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在现场接触有毒有害机会较少;具备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可以认为,该项目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正常生产后,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等情况,结合本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属于“C332金属工具制造”。根据相关规定及综合评价分析,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在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转岗、离岗时以及应急状态下职业性健康检查),做到体检人数全覆盖,不缺项漏项;
(2)建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后期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积极参与职业卫生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并取得培训证书;
(3)建议企业按时对防尘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各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运行;
(4)建议企业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的浴室设置要求,在男浴设置相应数量的淋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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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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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时间:2022年11月06日
主持人:李成刚
评审验收人员:崔晓平、张扬祥、张毓鑫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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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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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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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俞利平 制表日期:2022.12.14 联系电话:139620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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