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效评价工作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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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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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西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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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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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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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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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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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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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西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修2300辆汽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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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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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R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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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信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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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R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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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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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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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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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
					 
					
						1893629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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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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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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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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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3629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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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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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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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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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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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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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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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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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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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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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星书/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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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9.2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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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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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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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晓燕/杨姗平/周志远/许崇安/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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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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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二甲苯、三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苯二异氰酸酯、乙苯、丁醇、丙二醇甲醚乙酸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检测项目: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甲苯、丙酮、二甲苯、三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苯二异氰酸酯、乙苯、丁醇、丙二醇甲醚乙酸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各岗位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锰)、正丁醇、甲苯二异氰酸酯、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二甲苯、乙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项目各检测岗位(检测点)接触的噪声声级、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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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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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评价,本项目设备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在现场接触有毒有害的物质的时间较少;具备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可以认为,该项目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设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等情况,结合本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属于“O811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在厂区内设置集中浴室。
					 
					
						(2)建议企业完善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议企业在喷漆间附近设置冲淋洗眼器,在钣金车间和喷漆间设置有毒气体报警器。
					 
					
						(4)建议企业每年针对高温中暑、一氧化碳中毒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及时留下演练记录,并将演练记录存入职业卫生管理台账。
					 
					
						(5)建议企业尽可能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6)建议企业按时对通风、防尘毒、应急救援设施等各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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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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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验收时间:2023.2.17                    主持人:马古霞
					 
					
						评审验收人员:崔晓平、张扬祥、钱东科
					 
					
						评审/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
					 
					
						评审/验收意见:详见“个人意见书、综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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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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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落实。详见“评审整改意见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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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人:陈伟         制表日期:2023.05.05          联系电话:1893629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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